福州随军家属办理入户流程详解
福州随军家属办理入户流程详解
在福州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流程有哪些?觅家小编整理了福州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
办理条件、材料
1、部队介绍信(团以上政治部门);
2、随军文件;
3、军人工作证 ;
4、《任命书》;
5、《结婚证》;
6、《户口簿》或户籍证明(有子女随迁的,《户口簿》中无法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须提供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); 7.落集体户应提供集体户户主页;落家庭户的应提供部队分房证明
办理流程
申请
申请人到分局、县(市)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审核办理或签发《户口准迁证》
办理
原籍地迁出后在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
办理时间:
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。
办理费用:
1、丢失、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工本费每张3元,迁移证工本费每张3元
2、丢失、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(集体户口簿每本40元) 闽价(1997)费字218号
办理地点
福州市各区县市派出所
备注:
落户方式:
1、落单位集体户;
2、落家庭户,需提供单位住房证明 , 如该地址上有户口,必须落单位集体户。
3、 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户口变动的,需交身份证标准照片一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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