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办理生育保险的参保条件有哪些
福州办理生育保险的参保条件有哪些
福州生育保险参保办理对象条件
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,应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,用人单位职工应在同一单位同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。
在我市合法就业的外籍、港、澳、台人员,可自愿参加我市生育保险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。
生育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?
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,个人不缴费。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.7%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。生育保险费委托税务代征。2023年7月1日-2024年6月30日,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4212元,最高不超过2106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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